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聘2名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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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淮安市高教园区枚乘东路4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9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具有相应学历学位,且具备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应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编号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专业要求 | 岗位说明 |
C1 | 健康医学院教师 | 1人 | 口腔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临床医学专业。 | 承担健康医学院的教学和科研工作。 |
C2 | 国际教育学院教师 | 1人 |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 | 承担国际教育学院的教学和科研工作。 |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应聘人员填写《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公开招聘汇总表》(附件2),附相关证明材料(1.身份证;2.学历证书;3.学位证书;4.学信网认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打印);5.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6.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2-3项暂不提供))扫描件发送至学校人事处邮箱相关邮箱,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接受资格初审。邮件主题及附件须采用以下命名方式:拟报岗位编号+姓名+专业+学历学位+手机号(如:“C01+张三+食品科学+硕士研究生+13999999999”,不规范的报名材料均不作为有效报名)。我校会在收到邮件的3个工作日内给予邮件回复,请及时关注。
1.报名、照片上传:2024年6月17日9∶00-7月8日16∶00;
2.资格初审:2024年6月17日9∶00-7月9日16∶00;
3.陈述申辩:2024年6月17日-7月10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4年6月17日9∶00-7月10日18∶00。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即为报名成功。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参加现场考核的,均视为放弃报名。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我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我校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告。
3.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分别在“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科研情况”栏中填写自己自高中毕业以来的学习情况(学习时间、毕业院校、专业、取得的学历学位)、工作情况(工作时间、工作单位、从事工作)、主要的论文著作(注明期刊名称、本人排名及完成情况等信息)和研究课题(注明主持、参与、排名等信息),未填写的视作无相关经历或科研成果。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5.我校将于现场考核前3个工作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具体的考核通知,请务必将《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公开招聘汇总表》中的邮箱信息填写准确,如因邮箱填写错误或个人原因导致接收不到相关信息,均视为放弃参加考核。
四、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资格复审。复审工作在考核前进行,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试,通过者才可以参加各项考核。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
2.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及复印件、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及学信网认证报告;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的研究方向、主要论文论著的列表(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以及能体现个人科研水平的学术论文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能按期提供者,视作无相关科研成果。凡有弄虚作假者(与报名表所填写信息不符),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核方式及程序
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均作为放弃应聘处理。
本次招聘岗位采用试讲+面试的方式考核。各岗位如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超过30人,则该岗位增加笔试环节。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①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试讲,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试讲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在试讲合格分数线以上,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试讲全部结束后的1个工作日内,进入面试人员将在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
②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③考试成绩计算方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无笔试环节的岗位最终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有笔试环节的岗位最终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30%+面试成绩×40%。总成绩分数相同者,以面试分数高者排名在前。总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五、体检、心理测试及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及心理测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心理测试由学校心理中心组织实施。
对体检及心理测试合格的人员由我校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心理测试及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选姓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体检、心理测试及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一次性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我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应届毕业生不能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及公示结束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者;
3.在职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7-87088556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及14:30-17:30期间
联系人:朱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7-87088183
联系人:李老师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6月13日